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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学常规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12-07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体育与艺术教学部

体育教学常规

1.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进行教学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进度进行适当调整。调整部分不得超过教学进度所规定内容的30%(以学时计算)。

2.教师课前应深入钻研教材,认真备课,写好教案。充分掌握授课内容、组织教法,了解学生情况、场地情况。课中讲解应简明扼要,示范准确,教法得当。课后应认真总结,填写教学小结。

3.教师在开学第一周应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教学安排,使学生对本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和教学进度有一个总体的了解。

4.教师应提前到达上课地点,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课程准时开始。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时间进行授课,按时上课与下课,不得擅自停课。

5.教师应于课前安排学生到器材室填写借物单、领器材。在课后清点数量并安排学生送还到器材室。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场地和器材,若器材丢失或损坏,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报体育教研室进行备案、处理。

6.教师上课应穿运动服、运动鞋。携带点名册、教案。上课时师生应互致问好、严格考勤;检查学生服装,不按规定者要给予教育和处理;应认真带领学生做好准备活动;对伤病号和女同学例假,应布置其见习或安排轻微活动,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离开。下课时应进行小结、师生互致再见。

7.教师上课不允许接、打电话、看微信、扎堆聊天,不允许戴影响运动的饰物,不得随意离开教学现场。

8.凡遇天气等自然原因,室外课确实无法上时,应按排在室内进行理论授课。

9.教师上课应检查和安排好场地、器材,确保各种场地和器材的安全使用。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,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。

10.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,应提前三天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,提供教学进度和点名册,并联系好代课教师,由相关领导批准安排代课。不得擅自将课委托给其他教师。如遇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当面请假,必须电话请假,并应在事后一天内及时补假。

11.教师应按统一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、评定成绩。

12.教师应在停课后一周内完成学生考试成绩的登录工作。

13.教师应在本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教学工作小结、教案、教学日志和听课记录表交部办公室。

14.如遇特殊情况,教师应服从教学部统一安排。

 

 

2017年3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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